如果你的货物不幸出现问题,香港货运航空诚意为你解决问题
以下信息是有关如何就全部遗失或部分遗失、延误或损坏的货件提出索赔。
如何提出货物索赔
当代理人/托运人/收货人发现其货物出现任何问题,虽在没有确切的损失总价值或足够的详细信息和证明 ,他们仍必须按照以下规定的期限内提交初步索赔。 代理人/托运人/收货人应透过传真或电子邮件向香港货运航空当地代表提交初步索赔。 香港货运航空当地代表在收到初步索赔后,随后会向该代理人/托运人/收货人发送确认函。
提出初步索赔之时间期限:
货物遗失 – 由空运提单发出之日起 120日历日之内提出
货物损坏 – 由收货人提取货物之日起14日历日内提出
货物运输延误 – 由收货人提取货物之日起21日历日内提出
当代理人/托运人/收货人确定了损失总价值和相关细节,并准备好下列文件后,请发送电子邮件到 cgo.svc@hkaircargo.com 提交正式索赔。
提出正式索赔所需的文件
损毁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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