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ng Kong Air Cargo Carrier Limited

X
货物索赔常见提问
什么是货物索赔?
货物索赔是托运人、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对承运人在货物运输组织的全过程所造成的货物损 毁、遗失、变质、污染。 延误、内容短缺等,向承运人提出赔偿。
提交预索赔或索赔的时间限制?
根据华沙或蒙特利尔公约(以适用者为准),索赔的时限为:
  • 货物损坏应从发现时起立即提出并最迟延至收到货物之日起14天内提出。
  • 货物运输延误应在货物由收货人提取之日起21天内提出。
  • 货物遗失应自填写货运单的之日起120天之内提出。

任何在时间限制后提出的索赔,, 香港货运航空将不会受理。

如何向香港货运航空提出赔偿要求?
如果托运人 / 收货人发现货物出现问题 – 在未确定损失的总价值前,他们必须在规定的时
限内向我司发出有关通知 (预索赔)。
发货人 / 收货人应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发送有关通知 (预索赔) 到香港货运航空公司在当地 的代表。香港货运航空公司代表将于收到通知(预索赔)后,发出确认函予代理/发货人/收货人。
在未有索赔总额和所需文件前 , 香港货运航空索赔部不会处理有关索赔。 

一旦托运人 / 收货人确定损失的总价值,并准备好相关文件后,他们可以向我司 (电邮: cgo.svc@hkaircargo.com) 提交一份正式索赔。 (请参阅下面的文件/数据的要求)


谁可以向香港货运航空提出索偿?
有权提出索赔的人主要有以下几种:
  • 货运单上列明的托运人或收货人。

    • 托运人、收货人是指主运单上填写的托运人或收货人。 向我司提出索赔的应是主运单上 填写的托运人或收货人。客户 或分运单上的托运人、收货人或其他代理应向主运单上填写的托运人或收货人提出 索赔。

  • 持有货运单上托运人或收货人签署的权益转让书的人员如下。

    • 承保货物的保险公司;

    • 索赔人委托的律师;


    • 集运货物的主托运人或主收货人。

如果收货人在到达站已将货物提取,则托运人将无权索赔 ; 如托运人要求索赔的话, 需 有收货人出具的权益转让书。

索赔时所需的文件?

损毁索赔:

  • 主运单副本


  • 分运单副本(如为合并出货)
  • 货物的发票以识别损毁货物

  • 货物的装箱列表以确定损毁货物重量

  • 预索赔函及回执

  • 提货单或出栈凭证

  • 货损报告或短卸证明书

  • 商检证明 (货物损害后由商检等中介机构在货物出栈前所做的鉴定报告)

  • 损毁货物照片

  • 权益转让书 (如适用)

  • 索赔人认为对他们的索赔有关交件,如维修费或维修估价 … 等。 

丢失索赔:
  • 主运单副本

  • 分运单副本(如为合并出货量)
  • 货物的发票以识别丢失的货物

  • 货物的装箱列表以确定丢失货物重量

  • 预索赔函及回执

  • 提货单或出栈凭证
  • 丢失证明或短卸证明书

  • 丢失证明或短卸证明书

  • 索赔人认为对他们的索赔有关交件,如维修费或维修估价 … 等。
Prev Next